《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HSE不止步——学习解读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导 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进行明确具体规定。这是继2016年12月9日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后,又第一次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ZSJ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导 语学习解读
《规定》全文分 6 章,共 29 条,合计 3963 字。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职 责表彰奖励总 则考核考察责任追究附 则123456学习解读
《规定》出台的法律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法律规定中央有关规定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解读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什么要制定针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的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ZSJ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ZSJ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亲临有关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回答了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形成了ZSJ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重要批示指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12.09】制定下发这一《规定》,意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是把ZSJ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学习解读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但仍然严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少数”,他们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不强、责任清不清、落实严不严、问责到不到位,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安全生产形势是否稳定。《规定》准确抓住“关键少数”,压实领导责任,推动落实“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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