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安全使用及充电安全注意事项讲解
如今,电瓶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但电瓶车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近年来,电瓶车火灾事故频发,那么电瓶车发生自燃到底有多可怕?
事故案例分享
2018年8月23日凌晨,河南郑州一家属楼电动车失火引起火灾,火势蔓延堵住楼道口,并烧着了10辆电动车和2辆汽车。消防队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火灾共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入院治疗。
2020年4月8日凌晨1点05分左右,上海市徐汇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消防部门派出10辆消防车、65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处置。消防队员们现场架梯营救出2人,疏散了整栋楼房的20余名居民。事故中,住在起火房间内的一名住户来不及逃生,不幸死亡。消防部门初步排摸着火原因时发现,违规充电的电瓶车锂电池有发生故障导致火灾的痕迹。2020年4月上海市已连续发生4起电动自行车电瓶充电起火事故。
第一部分.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二部分.电动车安全使用及充电安全Contents目录
一、电动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通告,首先强调了电动车火灾的危害性。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2020年5月15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车站、医院、商场、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建筑、公共场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套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居民住宅和其他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许可以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非机动车停车设施。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划用途使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禁止擅自停用或者改变用途。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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