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准备
1.1
构配件
1.1.1
钢管
1
脚手架钢管采用Φ
48mm
,壁厚
3.5mm
;横向水平杆最大长度
2200mm
,其它杆最大长度
6500mm
,且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
25kg
。
2
钢管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新钢管应有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查报告;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允许偏差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工具
1
焊接钢管尺寸(
mm
)
外径
48
壁厚
3.5
-0.5
游标卡尺
2
钢管两端面切斜偏差
1.7
塞尺、拐角尺
3
钢管外表面锈蚀深度
≤
0.50
游标卡尺
4
各种杆件的端部弯曲
L
≤
1.5m
≤
5
钢板尺
5
立杆弯曲
3m<l
≤
4m
4m<l
≤
6.5m
≤
12
≤
20
6
水平杆、斜杆的钢管弯曲
L
≤
6.5m
≤
30
2)
钢管上禁止打眼。
1.1.2
扣件
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矩达6.5N
.
M时,不得发生破坏。
1.1.3脚手板
脚手板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每块质量不宜大于
30kg。
1.1.4连墙件
连墙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700)中Q235-A的规定。
1.2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1.3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使排水畅通。
1.4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须采取加固措施。
二
地基与基础
2.1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
p≤f
g
式中
p----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p=N/A;
N----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取N=
A----基础底面面积;
f
g
----地基承载力设计值,f
g
=kc
.
f
gk
=
kc----
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
,
对碎石土、砂土、回填土应取
0.4,
对粘土应取
0.5
;对岩石、砼应取
1.0
。
由此可得
A=
2.2
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
。
2.3
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要求放线定位。
三
搭设
3.1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
,
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3.2
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3
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小于
2
跨、厚度不小于
500mm
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
3.4
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严禁将外径
48mm
与
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
2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它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
500MM
;各接头中心至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
1/3
;
2
)搭接长度不应于
1M
,应采用不少于
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
3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固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4
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
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
1m
,高出檐口上皮
1.5m
。
3.5
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
3
跨;
2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用对接扣件,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各接头至最近主接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
1/3
。
2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
,应等间距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
3
)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2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3.6
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接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接点处
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
150MM
。
2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
;
3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00MM
。
3.7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也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
。
3.8
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J 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 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等的规定。
2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
l
=N
lw
+N
0
式中
N
l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
N
lw
----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
N
lw
=1.4*ω
k
A
W
=
N
0
----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产生的轴向力,双排脚手架取5KN。
----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内脚手架外侧面的迎风面积。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应小于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
R
C
。
R
C
=8KN,满足要求。
3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宜在45º-60º,且应满足表三
剪刀撑与地面倾角
45º
50º
60º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7
6
5
4
高度在
24M
以下的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
15M。
高度在
24M
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整个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5
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3.9
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
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
40N
.
M,且不应大于65N
.
M;
3在主节点处固定
纵向和横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的中心点的
相互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
4
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3.10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和挡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
上栏杆的上皮高度应为
1.2M
;
3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
;
4
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3.11
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板应满铺、离开墙面
120-150MM
;
2
脚手板的探头应用直径
3.2MM
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4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
12M
满铺一层脚手板。
四
拆除
4.1
拆除脚手架前的准确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2
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
2
步,如高差大于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
6.5m
)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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