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BUILDING CURTAIN WALL
DGJ08-56-2012
(宣讲版)
2012
上海
版本:
20120509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沪建交【
2012
】
428
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批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等单位主编的《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经
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统一编号为
DGJ08
―
56
―
2012
,
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3.11.6
条、
9.6.2
条、
10.4.3
条、
12.3.7
条、
15.1.3
条、
15.2.2
条、
15.3.8
条、
16.1.5
条、
21.7.5
条为强制性条文。原《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分册)
》
(
DBJ08
―
56
―
96
)同时废止。
本规范有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
协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1
前
言
本规范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
2008
)
470
号文下达的《
2008
年上海市工
程建设规程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
,由上海市金属结构行业协会幕墙工程技术中心会同有关
企业、设计、科研、高校、管理等单位修订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自上海市标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程(玻璃幕墙分册)
》
DBJ08-56-96
发布以来本市建筑幕墙工程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
意见,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经多次座谈、讨论、审核、审查后报批定稿。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原规程仅为玻璃面板的幕墙技术扩充为包括金属、石材、
人造板材和复合板材等各种面板的幕墙应用技术。在原规程侧重于构件式幕墙基础上,增补
了单元式幕墙、全玻璃幕墙、点支承幕墙、双层幕墙、幕墙开启窗及采光顶等内容。根据近
年来本市幕墙工程的发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列出了不同类别幕墙的适用高度。针对建筑
幕墙各相关审批部门专项审查的要求,本规范将幕墙光反射、幕墙热工设计、幕墙防火、幕
墙防雷单列成章。对双层幕墙、建筑光伏一体化等新技术予以导向性条文列出。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二十三章,另有“幕墙光反射环境评价方法”等九个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中所有引用,未注明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的,均指本规范。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
DGJ08-56-2012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