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I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ode of design for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GB 50395-200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0 7年8月1日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II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第587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395-2007,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3、5.0.4(3)、5.0.5、5.0.7
(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GB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III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2001]8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年至二○○一年
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本规范编制组在认
真总结我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实践经验基础上, 参考国内外相关行业
的工程技术规范,广泛征求国内相关技术专家和管理机构的意见,制定本规
范。
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安全防
范系统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标准之一,是保证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公
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技术保障。
本规范共 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系统构成,
系统功能、性能设计,设备选型与设置,传输方式、线缆选型与布线,供电、
防雷与接地,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环境适应性,监控中心。
本规范中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
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本规范由全
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 100)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工作。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
寄送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
育馆南路一号, 邮政编码: 100044,电话:010 -88512998,传真:010-88513960,
E-mail:tcl00sjl@263.net
)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参编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北京联视神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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