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发光二极管(FlipChipCSP)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月20日,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邀请了两名技术专家和监测单位的代表,严格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依照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
监测结果和结论,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
企业经整改、完善后能达到验收条件,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金山路1号(半导
体产业园),生产用房面积21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发光二极
管(FlipChipCSP)生产项目,可达到年产发光二极管(FlipChipCSP)2.4亿
个、LightBar4800万条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编制了《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
有限公司发光二极管(FlipChipCSP)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如东县行政
审批局于2020年4月3日以“东行审环[2020]23号”予以审批。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的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对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光二极管(FlipChipCSP)生产项目
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查意见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照《关于加强建设
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
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
本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发生变化,项目生产能力、配
套的仓储设施不发生变化,生产装置进行部分调整,生产装置类型不发生变化,
部分生产设备数量减少,选用自动化程度、生产效率更高的设备,部分生产设备
数量增加或更换设备型号,仅为辅助设备,不会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
量增加。
根据以上分析,本公司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未
发生重大变动,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
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应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2020年12月18-19日、2021年1月
15-16日,江苏荟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光二极
管(FlipC
江苏新云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光二极管(Flip Chip CSP)生产项目新云汉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