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性违章行为典型表现汇编
一、管理性习惯性违章表现
1、一般违章:
无固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导致生产、办公区域内垃圾乱倒。
生产区域定置管理不规范,现场物品堆放较乱。
盘柜门锁损坏,盘柜不能正常关闭。
工作现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资格证到期,没有及时审验。
施工人员进入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起重设备旋转半径内,监护人未及时制止。
2、较严重违章:
现场规章制度、规程图册存放混乱,版本不一,保管不善。
库房用途不明,物品堆放混乱,物品未分类摆放。
现场规程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修订,没有按年度下发有效规程清单。
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施工、检修工作不召开班前、班后会。
3、严重违章:
不按规程和工作程序指挥工作人员作业。
设备台帐及操作规程不全。
新设备(或技改设备)投运前,没有编制完成相关的规程和规定,致使设备的运行、操作、维护无章可循。
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取得上岗资格证,就安排上岗。
无特种作业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持过期证件上岗、以技术等级证书代替特种作业证上岗。
没有组织生产人员进行触电现场急救方法的培训。
设备缺陷、装置类违章未及时组织消除或采取措施。
没有按规定配置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使用中的一、二次、机械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
对已发生的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导致事故重复发生。
管理人员对有章不循的情况或现象不闻不问,视而不见。
特种设备未经过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
对下级反映的需要协助解决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及时研究、答复和协助解决。
管理人员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强令员工冒险作业,扩大工作范围。
不按规定给员工配发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
临时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学习和工作,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二、作业性违章表现分类
(一)执行“两票三制”:
1、一般违章:
填写操作票涂改,不按规定使用设备双重名称与编号。
现场工作时,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几项操作任务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或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不正确。
实施的检修安全措施中,悬挂的标示牌不规范,或使用的标示牌残缺、字迹不清。
工作票票外人员参与该项工作。
操作中,操作人、监护人站位不规范;唱票、复诵不规范。
操作结束后,未及时登记相关记录,未按规定加盖图章。
操作票填写不规范,编号不正确、填写的操作票操作路线不合理。
工作结束后,不及时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
巡回检查不及时,检查不到位或不按巡回检查路线检查设备。
2、较严重违章:
工作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时,不及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工作票填写存在错误。
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操作前不认真查看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各级人员是否都已审核签名,未按规定进行模拟预演。
工作班成员与工作票上所列的成员不相符,工作班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工作交接不严,不按岗位进行交接,或交接时不认真、不清楚。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未组织全面检查,并清扫整理工作现场。
不按规定进行接班检查,接班人员就接班。
工作间断,未履行工作间断手续。
检修工作结束,许可人员验收马虎,现场不整洁。
3、严重违章:
需要办理工作票的工作,无工作票工作;需要使用操作票的操作,无操作票操作。
工作监护人工作马虎大意,不能认真监护,干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两份及以上工作票,交叉作业。
工作班成员尚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或仍在继续工作,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检修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负
责人。
运行设备状态和运行方式发生改变,操作前不去现场核对。
操作票、工作票没有进行三级审核或审核不严。未按规定签字,或代签名、漏签名。
操作时,监护人放弃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在操作过程中从事其他工作。
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不核对模拟图。不唱票复诵。
不按操作票顺序逐项操作、打“√”,跳项、漏项操作。
不按规定时间做设备定期轮换和试验工作。
检修工作许可开工时,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实施情况。
工作结束前,如遇应重新签发工作票的情况,并需重新办理工作许可手续,而未办理的。
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时,未详细查阅其它工作票安全措施,造成安全措施不全。
在工作负责人未将工作票交回,并办理了工作间断或终结手续前,盲目将检修设备加入运行。
擅自变更已经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擅自变更已经审核的工作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
。
进入现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
安全注意事项,未指明带电设备部位,未讨论分析和落实危险点预控措施。
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未共同到检修现场检查。
值班监盘人员不按时抄表,弄虚作假。
工作还未履行许可手续,就开始在该设备上工作。
没有经过批准的人员签发工作票、担任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二)电气作业:
1、一般违章:
临时接线走线较乱,电源端部线缆不固定。
作业完毕后不及时关闭屏(柜)门。
工作结束后,临时电源不及时拆除。
进入高压室不随手关门。
2、较严重违章:
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带电插座。
使用电器工具时,提着电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
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或带金属丝的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使用电动工器具,遇停电时,没有及时切断电源。
未经批准,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随意拆除电器设备接地装置。
高压试验前不认真核对接线、表计倍率
等。
3、严重违章:
湿手触摸电气设备。
对投运的闭锁装置随意退出或解锁。
在运行屏(柜)上进行有振动的工作,不采取防范措施。
高、低压停电工作,挂接地线前不验电。
挂接地线前对接地线及各接地螺丝不检查。
接地线放错位置,不能对号入座。
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中,无人监护或升压不打招呼
在带电的二次回路上工作不使用绝缘工具。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不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措施。
使用外壳和绝缘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的电源开关和电线。
在潮湿、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行灯电压不符合《安规》要求。
电焊机的裸露导线部分未装保护罩。
接电源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刀闸保险丝上。
更换保险丝用铜丝等其它金属线代替。
供电动工器具使用的临时电源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
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非计量、保护类负载。
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器具,未做好防止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
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警戒围栏和标志。
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具或行灯电源未切断就收电源线。
约时停送电或启停设备。
在控制保护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
带梯子等长物进出配电室、出线平台时,无随行监护人。
雷雨天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由于部分设备停电工作,对未停电的设备未按《安规》要求装设临时遮栏。
(三)高空作业:
1、一般违章:
上下攀爬移动扶梯时,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或单手扶梯上下。
背对着梯子上、下梯阶。
未规范使用安全带,安全绳挂点不规范。
2、较严重违章:
安全带在使用前不进行检查,使用了不合格的安全带。
高空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或其他保护措施。
生产现场配备的安全带未按期进行校验。
3、严重违章:
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不系安全带
或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件上
。
在没有脚手架或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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