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仓储部危化品库房保管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包括各类生产使用的批量危化品保管,不包括气瓶库保管岗位,车间少量化学品品存放点保管岗位、试验部化学试剂和剧毒品保管岗位。
2
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国务院令第
591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简称
MSDS
(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其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
/
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标签,贴于化学品包装物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格式和制作等事项的内容如下:名称、分子式、化学成分及组成、编号、标志、警示词、危险性概述、安全措施、灭火、批号、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咨询电话。
2.3
闪点
闪燃是可燃物表面或上方在很短时间内(
0
~
1s
)重复出现火焰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点是可燃蒸汽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与火源接触时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因此,闪点越低,则火灾危险性越大。
2.4
燃烧条件
是指燃烧的基本条件,包括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着火源,通常称为
“
燃烧三要素
”
。
2.5
化学爆炸
是指由于物质的化学变化引起的爆炸,如燃气泄漏遇到静电、火花引发的爆炸,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品爆炸、粉尘爆炸等。
2.6
爆炸极限
是表征可燃气体和可燃粉尘危险性的主要示性数。当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
2.7
隔离贮存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8
隔开贮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2.10
分离贮存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2.11
禁忌物
危化品库房保管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