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丙谷镇希望中学超市经营承包权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沃尔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目
录
1
、投标函
2
、投标担保
3
、投标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4
、小卖部经营方案
5
、小卖部经营应急预案
6
、小卖部经营承诺书
2
投
标
函
致:米易县丙谷镇希望中学
1.
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相关文件和考察了实地现场后,
我们
愿意按每年租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的投标报价,遵照招标相关文件的要求承担
米易县丙谷镇希望中学
超市
在三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
.
2.
我们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
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
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并随时
接受中标。
3.
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
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
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
我们理解,
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高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
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5
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
通知书后的
3
天内非招标人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或
未能按要求交纳相应的履约风险金,你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
6.
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
我们愿意按合同要求经营管理此
小卖部,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
.
同意由你方进行考评并按考评结
果实施奖惩措施
.
投
标
人:沃尔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3
投
标
担
保
致:米易县丙谷镇希望中学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的担保。
我单位愿意出具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
标保证金,作为向招标人的投标担保。
我单位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有权没收上述投标保证金:
(
1
)如果我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
2
)如果我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
3
)如果我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非招标人原因未能
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本担保在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文
件有效期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决定,
应通知我单位。
投
标
人:沃尔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二
学校生活超市投标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