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电镀企业安全风险清单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责任人
(一)剧毒品使用车间
1
车间布局
布局不合理导致事故后果扩大
中毒和窒息
其它爆炸
(1)剧毒化学使用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它作业场所隔离。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第11条
2
自动电镀线电镀槽体
氢气聚集而发生爆炸,通风不良导致中毒和窒息
中毒和窒息
其它爆炸
(1)
自动电镀生产线应设有槽液快速循环和溢流的措施,防止氢气聚集。
(2)
镀槽应设置抽风净化装置。
(3)对于酸洗槽应在附近设置冲洗、喷淋装置。
《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AQ5203)第5.7条
3
镀槽导电与电源装置
电气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导致过载等故障,引起触电、火灾
触电
火灾
(1)直流输出的额定电压宜不小于镀槽最高工作电压的1.1倍,若生产工艺需要,整流器的电压冗余应满足镀槽冲击负荷的要求。直流额定电流值应不小于计算电流值(电流密度与每槽最大施镀面积的乘积)。需要冲击电流时,整流器应根据冲击电流值及电源设备短时允许过载能力来确定。
(2)整流器的外壳应安全接地。
《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AQ 5203-2008)
4
槽液配置
槽液配置方法不当引起飞溅和爆炸
灼烫
其它爆炸
(1)
槽液混合作业时,添加的新槽液应缓慢加入,同时进行充分搅拌。
(2)
镀液配置和调整时,应先将固体化学品在槽外溶解后再慢慢加入槽内。
《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AQ5202)第7.2、7.5条
5
设备设施布局
防止将酸带入
氰化镀槽
内形成剧毒氰化氢气体
中毒和窒息
氰化镀槽与酸液槽不准相邻或背靠设置,氰化镀槽与酸液槽的镀后清洗槽不准合用。
《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AQ5202)第6.5、10.1条
6
职业健康管理
未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导致操作人员健康受到损害
中毒和窒息
其它伤害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再进入电镀操作岗位。在有毒气体可能逸出的场所,所有电镀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工作服、胶靴、手套;溶液配置或调整、运输和使用酸碱溶液等场所,操作人员应戴长胶裙、护目镜和乳胶手套;在设备维护时,清洗阳极板时应戴耐酸耐碱手套,并防止极板的金属毛刺和碎片刺伤皮肤。所穿戴的防护用品不应穿离工作场所。
《电镀生产安全操作规程》(AQ5202)第8.5条
(二)剧毒品储存场所
1
电镀危化品储存
电镀危化品储存不当,无通风措施,导致火灾、中毒和窒
5电镀企业安全风险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