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三条 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四条 食堂门窗、纱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
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五条 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
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六条 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
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七条 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八条 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
中途落地。
第五十条 已做好等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一条 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二条 炊事员上班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三条 供给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四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清洁制度,使用中的餐
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
性餐具。
第五十五条 员工食用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 24 小
时。剩饭、剩菜再次食用时,必须先行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供给员工。
第五十六条 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
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七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区别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
生、熟分开。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八条 遵照生产部办公室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
在食堂内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