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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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69-2008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
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Work safety training outline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superintendent in coal mine
(送审稿)
2008-11-19 发布 2009-01-01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本标准起草人:周心权、张振普、李谨、瓮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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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1069-2008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申请取得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的基本条件、培训大纲和考核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申请取得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的培训和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安全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主要负责人 superinten dent in coal mine
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总经理、局长、各类煤矿矿长等。
4 申请取得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的基本条件
4.1 国有重点煤矿(公司)的矿长(经理)
4.1.1 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年
以上的经历。
4.1.2 应具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 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2 国有重点煤矿(公司)以外的煤矿(公司)矿长(经理)
4.2.1 应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3年
以上的经历。
4.2.2 应具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 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 培训大纲
5.1 培训要求
5.1.1 安全培训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煤矿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和再培训。
5.1.2 培训应按露天煤矿和地下煤矿分别进行。
5.1.3 通过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