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分析室安全规程
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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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责任部门:
技术质管部
编制:
审核:
审批:
密级:
共页
适用岗位:
理化分析员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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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
目的、目标:
加强对理化分析室人员、仪器、试剂的安全管理,保证检验分析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环境的污染及事故的发生。
考核人:
理化试验室主任
1
、作业条件
1.1
确定作业负责人:理化分析员
1.2
作业人数:
6
人
1.3
人员要求:熟悉《理化分析室安全规程》、《理化分析操作规程》、《理化分析仪器设备操作、维护规程》
1.4
工器具:
1.5
劳保要求:乳胶手套、劳保眼镜
2
、作业程序
1
作业准备
4.1
、防火
4.1.1
、理化分析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4.1.2
、操作、倾倒易燃液体时,应远离火源。加热易燃液体必须在水浴上或密封电热板上进行,不得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
4.1.3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
2/3
。灯内酒精不足
1/4
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4.1.4
、蒸馏可燃液体时,操作人不得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的运行。
4.1.5
、易燃液体的废液应设置专门容器收集,不得倒入下水道,以免引起爆炸事故及污染环境。
4.1.6
、身上、手上、台面、地面沾有易燃液体时,不得靠近火源,同时应立即清理干净。
4.1.7
、理化分析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限量、分类、低温存放,远离火源。加热含有高氯酸或高氯酸盐的溶液,防止蒸干和引进有机
物,以免产生爆炸。
4.1.8
、进行易燃易爆实验时,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在场,万一出了事故可以相互照应。
4.2
、灭火
4.2.1
、如果发生小的火情,理化分析室人员应临危不惧,冷静沉着,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湿布覆盖火源灭火,并即时报告上级领导。
4.2.2
、如果发生大的火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4.2.3
、若衣服着火时,不可慌张乱跑,应立即用湿布灭火,如果燃烧面积较大,可躺在地上打滚。
4.2.4
、火源(火灾)的分类及可使用的灭火器见下表
1
:
表
1
火灾的分类及可使用的灭火器
分类
燃烧物质
可使用的灭火器
A
类
木材、纸张、棉花
水、泡沫、磷酸铵盐干粉、卤代烷型灭火器
B
类
可燃性液体如石油、乙醇、磷酸等
干粉、泡沫、卤代烷、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C
类
可燃性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