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73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 1922
—
2011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Standard for outfit of labour protection articles of Shandong Province
2011
-
09
-
20
发布
2011
-
10
-
01
实施
山
东省质
量
技术
监
督
局
发
布
目
次
前
言
II
引言
III
范围
1
规范性
引
用文件
1
劳动防
护
用品配
备
的基本
要求
1
选用
要求
1
制度
要求
1
使用
期
限要求
2
检查
、
监督、
处
罚要求
2
附录
A(规
范
性附
录
)
ft
东
省劳动
防
护用品
配
备
标准
1
附录
B(资
料
性附
录
)
相
近
工种对
照表
1
前
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ft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ft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新明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ft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标注起草人:罗新军、高发虎、刘桂法、李辉、于庆洋、冷家俊、胡文奇、王来忠、于新民、谢
家宣、袁东泉、韩文志、郭勇。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
言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从业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多次组织专家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座谈、广泛争取意
见后,制定了《
ft
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本标准是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
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
2010
年颁布实施的《
ft
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
加强本省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
本标准中对劳动防护用品按照“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了分类。既满足
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要求,又体现了
ft
东省对劳动防
护用品实施分类指导的理念。
本标准中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的确定,一方面是依据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另一方面是根据
ft
东省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省内一些大型企业和部分企业特殊岗位的劳动防
护用品配备情况。适当缩短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能够为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提供更大的保障。
本标准参照原国家经贸委
2000
年《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试行)
》的通知,选择了
116
个工种为
典型工种,并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