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492-2009
代替GB 6919—86
空气质量 词汇
Air quality—Vocabulary
2009-09-27发布 2009-11-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HJ 492—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09年 第47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
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478—2009);
二、《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
2009);
三、《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 —2009);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 —2009);
五、《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 —2009);
七、《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 —2009);
八、《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5 —2009);
九、《水质 铜的测定 2,9- 二甲基-1,10 菲啰啉分光光度法》(HJ 486 —2009);
十、《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7 —2009);
十一、《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 —2009);
十二、《水质 银的测定 3,5-Br
2-PADAP分光光度法》(HJ 489 —2009);
十三、《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HJ 490 —2009);
十四、《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 —2009);
十五、《空气质量 词汇》(HJ 492 —2009);
十六、《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 —2009);
十七、《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 —2009);
十八、《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 —2009)。
以上标准自 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二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
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
HJ 492—2009 空气质量 词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