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塑胶制造企业安全风险清单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较大危险因素
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主要防范措施
依据
责任人
(一)混合
1
混合、搅拌机
摩擦、碰撞火花和静电等因素,容易引起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应设置防爆电气装置。
(2)应在混合、搅拌前设置金属磁选设备,并规范使用。
(3)使用皮带、绞龙、刮板等输送设备时,应防止机械转动部位摩擦与碰撞,定期润滑,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在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环节,应有防静电接地措施。
(5)混合、搅拌设备设施运行中应密闭,防止粉尘扩散。
(6)动火作业应执行审批程序。
参照《塑料制品加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QB1532)
2
车间
车间粉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存在伤亡扩大的危险
其他爆炸
(1)应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要求对车间进行设计,应设泄爆口, 并达到相应的泄爆面积。
(2)禁止使用易燃材料作为易爆粉尘建筑结构。
(3)建立粉尘清扫制度, 应及时清扫附着在地面、墙体、设备等表面上的粉尘,防止粉尘堆积。
(4)禁止采用正压吹扫。易产尘点应设置负压除尘措施,设置岗位粉尘扩散措施和爆炸应急处置方案。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应采取防雷措施。
(6)
具有塑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按丙类火灾危险)与单多层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与二类高层民用建筑不小于15米,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不小于20米。
参照《塑料制品加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QB153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4.1条
3
除尘系统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导致粉尘爆炸
其他爆炸
(1)除尘系统应按照粉尘爆炸特性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设置监控装置,选用降低爆炸危险的一种或多种防爆装置。
(2)除尘器应在负压状态下工作。
(3)除尘系统不得与带有可燃气体、高温气体、烟尘或其他工业气体的风管及设备连通。
(4)除尘系统的风管及除尘器不得有火花进入,风管内不出现厚度大于1mm积尘, 风管的设计风速按照风管内的粉尘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5%计算。
(5)干式除尘器滤袋应采用阻燃及防静电滤料制作,运行工况应是连续卸灰、连续输灰。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
(二)涂装
1
涂装机
(1)通风降温系统运转不良
(2)产生粉尘、毒物危害的生产工艺与设备未密闭
中毒和窒息
其他爆炸
(1)喷漆或涂胶作业, 应在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 具有良好机械通风的喷漆间或专门区域内进行。
(2)产生粉尘、毒物危害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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