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 急 管 理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安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公 告
2020年 第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现予公告。
附件: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2020年5月30日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管控措施
对列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的危险化学品应针对其产生安全风险的主要环节,在法律法规和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研究推进实施以下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
推进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构建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从生产、储存、使用到产品进入物流、运输、进出口环节的全生命周期追溯监管体系,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相关部门监管信息实时动态更新。探索在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包装以及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可移动罐柜和罐车上加贴二维码或电子标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过程跟踪、信息监控与追溯。
二、研究规范包装管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规范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产品包装的分类、防护材料、标志标识等技术要求以及中型散装容器、大型容器、可移动罐柜和罐车的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包装规范、使用规范等技术要求,推动实施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的包装性能检验和包装使用鉴定。
三、严格安全生产准入
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