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KKpcs
片式元器件(发光二极管、传感器、分立器
件项目生产封装)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 江西联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昊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建设单位:江西联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编制单位:江西昊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制人员:
江西昊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中大道天一驾校后
邮编:337000
电话:0799-6228588
前言
江西联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过缜密的市场调查,认为片式元器件具有尺寸
小、重量轻,安装密度高,可靠性高,抗振性好,高频特性好,减少了引线分别
特性影响,降低了寄生电容和电感,增强了抗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能力等优点,
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江西联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5000万元,在安源
区工业园新建年产3000KKpcs片式元器件(发光二极管、传感器、分立器件项目
生产封装)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6675m
2
,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5′
39.15″,北纬27°38′15.61″;项目建成投后可年产3000KKpcs片式元器件
(发光二极管、传感器、分立器件项目生产封装)。本次验收将对年产3000KKpcs
片式元器件(发光二极管、传感器、分立器件项目生产封装)生产线及其配套设
施进行验收。
江西联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KKpcs片式元器件(发光二极管、传感
器、分立器件项目生产封装)建设项目(简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
年10月由萍乡市环科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萍乡市安源生态环境局
(原萍乡市安源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审批意见(安环评字
【2017】041号)。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
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法[2014]56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环发[2000]38号)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受江西联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
江西昊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本公司
技术人员于2020年6月对项目环保处理设施与措施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了相
关的技术资料,在结合江西博华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监测报告基础
上,编制了本验收报告。
1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000KKpcs片式元器件(发光二极管、传感器、
江西联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