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省联社绩效考核相关精神为指导,与市联社人事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相结合,通过委派会计履责监督、市联社直接考核,合理确定社与社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工作目标和工资含量标准,拉开分配档次,建立激励充分、约束有效的分配机制,促进我市农村商业银行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含量计酬的原则。
根据全市信用社绩效工资总额、各项经营计划等因素,确定统一的含量标准,据此标准计算信用社实际完成任务数应得的绩效工资。
信用社主任和副主任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其绩效工资实行百分考核。
二质效优先的原则。
各社工资增长水平要与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和资产质量相适应。
三风险防范的原则。
凡出现案件或资产损失的,根据涉案金额或损失大小,按规定相应扣减绩效工资。
四人员定编的原则。
年终绩效考核结账时,按定编的人数计算按人考核结账部分。
五按月结账的原则。
市联社按月对各社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其中收息按月全额计发绩效工资,其它考核项目按当期应计绩效工资的70计发,信用社依据员工业绩考核到人。
全年滚动结算,年终结总账。
六优胜劣淘的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主任和分管主任就地免职1、存款未完成净增计划50的;2、利息收入未完成计划的80或同比下降的;3、不良贷款不降反增的;4、当年到期贷款回笼率低于90的五级分类。
三、绩效考核对象
绩效考核对象为全体在编在岗承担经营目标任务的员工,不包含待岗、内退及行政开留人员。
借调人员绩效工资按所在信用社人均绩效工资确定,由市联社另增加相关社工资总额。
四、工资的构成和考核
一基本工资
按定编人数每人每月元的标准计发含三金,待岗人员发生活费元。
二绩效工资
1、2013年全市信用社绩效考核指标为全年存款旬均净增额、利息收入、不良贷款清收五级分类。
绩效工资含量标准分别为存款旬均净增额元万元,利息收入元万元营业部按元万元考核,不良贷款清收元万元。
2、对信用社主任、副主任绩效工资实行百分考核,工资基数为全社业务人员人均绩效工资。
1主任考核项目
存款年末净增25分、收息30分、不良贷款清收25分、回笼率10分、安全及其他工作10分城区社存款年末净增35分,收息45分。
2分管信贷副主任考核项目
利息收入35分、清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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