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工
作负责。
财务经理主要职责如下:
1.
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与财务有关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
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
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
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公司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
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
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
.从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二十六条 财务主管
财务主管的主要职责是:
1.
执行总经理和财务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控制和
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财务经理、总经
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2.
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
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4.
协助财务经理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5.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