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
压
机
操
作
规
程
1.
应严格遵守机电设备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固定式空压机应安装稳定,移动式空压机停妥后必须垫实(四轮悬空)。
2.
新的或经检修后的空压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水路是否畅通,连接部分有无松动,安全阀,压力表是否齐全良好,风管是否漏气等。确认正常后方可开机。
3.
开车前,应先开送风扇和给水阀,并且用手盘动数转后在连续运转,停车时应按高压刮低顺序放空,不得先从低压开始,并同时关闭风阀,以免回风引进事故。
4.
输气管未装好不准送风,打开送风阀前,应先通知工作地点,并经压力实验后,方可使用,(应工作压力的
1.5
倍)。安装输气管应避免急弯。
5.
禁止任何人员面对压缩机出口处工作,更不准以压缩机空气吹人,不准在储气管附近施焊或其它加热等。每班工作后必须打开放气阀,每月至少将罐内油质等物清洁一次,气罐外部应保持清洁,不得粘有污物。
6.
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检验,保持灵敏有效,高压表工作压力不准超过额定值,运转时不准打开各种孔箱盖和进行检修工作。
7.
工作中发生各种不正常情况(如表值批示不正常、漏气、不正常声响、有火花等),应即停车检查,禁止用汽油、煤油清洗压缩机部件,以免引进爆炸。
8.
空压机的气缸所用润滑油必须使用规定牌号的机油,油质要符合规定,拖运移动空压机时,时速不应超过
20
公里
/
小时,转弯时不得急转弯。
9.
停止工作时,应先降低气压至
2
公斤
/MM2
后,方可停车。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