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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弥渡石咀农业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1月29日,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 弥渡) 有限
公司在昆明组织召开了《华润弥渡石咀农业光伏电站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由华润新能源光伏发电(弥渡 )
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主持, 云南大学(环评单位)、云南
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出席会议,
特邀专家 3人,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名单及相关信息附后)。
验收组和专家在听取了编制单位技术报告汇报、审阅相关技
术成果的基础上,认为验收报告文本内容基本符合《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评议后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华润弥渡石咀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场址位于大理州弥渡
县寅街镇栗树村附近,场址分为东西两个片区。西片区位于
中新村东北面山坡,东片区位于栗树村东面、梨树庄北面山
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发电系统、逆变器室及 35kv
箱式变、集线电路和开关站、交通道路、未利用地、施工营
地、表土场及弃渣场等。 占地总面积为 34.69hm
2
,光伏发电
系统占地面积 22.52hm
2
,开关站占地面积 1.00hm
2
,施工营
场地占地面积 0.3hm
2
,场内道路占地面积 1.54hm
2
,表土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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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占地面积 0.23hm
2
,弃渣场占地面积 0.56hm
2
、未利用土地
8.54hm
2
。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25.06hm
2
,临时占地面积 9.63hm
2
,
占地类型主要为坡耕地、 灌林地、交通用地 和草地。总投资
18366.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5.08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与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大理白族自治
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华润弥渡石咀农业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批复》 (大环审[2015]131 号)及弥渡县发展和改革局
弥发改投资备案 ﹝2015﹞13号对电站 的备案 基本一致,电站
建成后装机规模未发生变化, 场址选址未发生变化 ,工程建
设增征地不涉及新增环境敏感区。弃渣场由原设计的 3个,
改为1个。总体而言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与设计报告阶段基
本一致,综合分析认为实际建设过程中不涉及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生态环境
工程开工建设前按规定办理了征地手续,并严格控制施
工范围;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了表土收集、植被恢复措施;
落实了环保宣传教育与用火管理,根据验收调查了解,工程
施工期未发生用火不当造成的森林火灾和施工毁林事件。
通过严格施工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