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隐患整改标准对照表
序号
安 全 隐 患
标 准 内 容
依据标准
1、系统、接地与防雷接地;
7
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大于4欧姆;
4.2.1低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4 欧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1983 4.2.1
8
防雷接地电阻
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
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 , 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 0 Ω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4.2.2
10
PE线颜色
乱用绿/黄双色线;PE线未可靠连接;
保护接地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电缆(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
《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6.13
11
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接地
电气装置的金属部分,未接地或接零:
3.1.1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
均应接地或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 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4 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 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6 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7 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8 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9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1发电机中线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12 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13 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14 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15 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在TN 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 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 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2.1
12
接地线规范
接地线不规范;
3.14 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3.2.5 不得采用铝导体作为接地体或接地线。
3.2.9 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和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低压照明网络的导线铅皮以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蛇皮管两端应采用自固接头或软管接头,且两端应采用软铜线连接。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4 、3.2.5、3.2.9
13
接地线
电气设备的接地线采取串连的方式;
3.3.5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流排或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3.3.5
2、配电室及自备发电机组;
3、配电线路;
4、配电箱及开关箱;
3
配电箱、开关箱
配电箱的箱门内无系统图和开关电器未标明用途,未设专人负责;
8.3.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8.3.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3.1 8.3.2
13
张贴警告标识
在总电源处外未设置闲人禁止入内标示牌;各电箱未张贴警告标识;
在总电源处外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标志牌;各电箱应张贴“当心触电”警告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14
仓储场所配电箱及开关
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
8.5仓储场所的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气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应切断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
5、机器、设备用电安全;
1
机械设备、灯具金属外壳
机械设备、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PE)保护;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金属框架和底座;
6.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10.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12.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3.1.1
6、移动电器(电焊机等)与手持式电动工具;
2
电焊机
电焊机未单独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和二次侧触电保护器,外壳未保护接零;
9.5.3电焊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本规范第8.2.10 条的要求。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5.3
3
电焊机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线未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小于30m,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9.5.4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 ,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9.5.2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 ,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发电机式直流电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应消除可能产生的异常电火花。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5.4 9.5.2
4
防护罩
电焊机接线柱未安防护罩;
11.2.4弧焊设备外露的带电部分必须设置完好的保护,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9448—1999 11.2.4
5
防护罩
电焊机未安防护罩;
9.5.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 ,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5.2
8
手套
电焊工未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1.5.7.3手套
要求使用状态良好的、足够干燥的手套。
《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 11.5.7.3
7、开关、插座及照明用电安全;
8、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9、危险场所电器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
5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爆炸危险区内,安装使用的电气动力、通讯、照明、控制设备、仪器仪表、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动工具)及其输配电线路等未全部按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达到要求;
3.1电气设备 electrical apparatus
系一切利用电能的设备的整体或部分,如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流、用电设备和电讯工程设备等。
5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
5.1选型原则
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
b) 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 3009-2007
3.1 5.1
7
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
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未须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
8.1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必须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即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必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严禁乱接临时电线。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 5201-2007 8.1
8
接地
用来加工、贮存、运输各种易燃气、液、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