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
A 00
DB
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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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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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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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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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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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和定义
5
4
总则
5
4.1
任务目标
5
4.2
基本要求
5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6
5.1
分级
6
5.1.1
一般事故隐患
6
5.1.2
重大事故隐患
6
5.2
分类
6
5.2.1
基础管理类隐患
6
5.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6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
6.2
隐患排查
7
6.2.1
排查类型
7
6.2.2
排查要求
7
6.2.3
组织级别
7
6.2.4
排查周期
8
6.2.5
制定排查计划
8
6.2.6
确定排查项目
8
6.3
隐患治理
8
6.3.1
隐患治理建议
8
6.3.2
隐患治理要求
9
6.3.3
隐患治理流程
9
6.3.4
一般隐患治理
9
6.3.5
重大隐患治理
9
6.3.6
隐患治理验收
10
7
文件管理
10
8
隐患排查的效果
10
9
持续改进
10
9.1
评审
10
9.2
更新
10
9.3
沟通
11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12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隐患治理台账
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提出
。
本标准由
山东
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
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上汽通用东岳汽车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宋超、孙德松
引
言
本标准是依据
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和《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的要求,融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
汽车整车制造
行业
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
指导山东
省
汽车整车制造
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汽车整车制造
企业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法、实施步骤、确定同类型企业常用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明确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隐患治理和验收及相关配套制度、记录文件的具体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
汽车整车制造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
汽车整车制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2017.4.18.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