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 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36.15
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
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2476.1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
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7919
GB/T
18154
GB/T
24626
GB/T
2544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耐爆炸设备
抑制爆炸系统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可燃性粉尘
combustible dust
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
.2
爆炸性粉尘环境
explosive dust 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 传播的环境。
3
.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area subject to dust explosion hazards
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
.4
惰化
inerting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
'空气
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
.5
抑爆
explosion suppression
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
.6
隔爆
explosion isolation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3
.7
泄爆
venting of dust explosion
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 和未燃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3
.8
二次爆炸
subsequent explosion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未发生爆炸的沉积粉尘再次扬
GB15577-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_20191125112247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