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特色功能改性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纳入初步设计,环保设施设计符合环保设计规范要
求,未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
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环保设施未纳入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
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
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特色功能改性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1年11
月开工建设,2022年8月完成建设,2022年7月开始调试,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为2022年8月,验收方式(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自主验收),验收报
告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企业和检测单位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察看,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执行情况和验收调查(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及监测情况的
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特色功
能改性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均
能实现达标排放,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保设施外的其他环境
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
如下: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项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环境管理,包括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
物的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保管新建项目的所有设备、工艺及各
项技术资料,方便日常使用和查询。建立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特色功能改性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9月27日,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特色功能改性材料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
项目工程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特色
合肥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特色功能改性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