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010
G00
DB
37
山东省
地方标准
DB
37
/
T
3278
—
2018
医药制造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实施指南
Guidelines for implement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 detection andmanagement system in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2018
-
06
-
12
发布
2018
-
07
-
12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伟、李晓敏、张展、高春云、韩正。
医
药制造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药制造企业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要求、隐患分级和分类、工作程序与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医药制造企业生产活动过程中职业病隐患排查和治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2-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3-201
6、
DB37/T 3012-201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医药制造企业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从事中药、西药等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进行生产制造、加工,使原料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新的医药类产品的企业。
职责和要求
坚持职业病危害分级分类管理,保证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控制措施持续有效。
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建设
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可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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