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
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
工作
环境,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
第二章
请假
说明
一、
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哺乳假。
所有
员工
请假均需
填写
《
请假申请
单》
,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
方可
生效
,
并
报行政处
存档
。
二、
婚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交与人事行政专员
存档
。
三
、
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五、
假满回公司销假,请假事由需与实际相符。
六、职工休假期间,不得违规、违法、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情
、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七、审批权限:员工请
假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1天以内主管审批,
2—3(含2天),须经公司副总批准,特殊情况要超过3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及各类
假
所有手续全部交于
人事
行政专员处存档。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
如
下:
(一)
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为无
薪假,4
小时内按半天计,
4
小时以上
8
小时以内按一天计;人事部有权要求请假人员提供相应证明,以证实事假理由成立。
员工无特殊原因连续请事假
15
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
30
个工作日的,视为未及时履行
工作职责,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有权对其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
病假:员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请病假,但必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二级甲等级以上级别医院病假条方可准予病假成立。
病假期间发放合同工资的60%,且不享受各种补贴。
(1)
凡是病假,均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
(如需住院,还需提供医院开
具的住院小结)
等复印存档,
如手续不全或者作弊造假者,一经查处,按旷工处理
,并罚款200元
。
(2)
病假一天扣除半日工资,
4
小时内按半天计,
4
小时以上
8
小时以内按一天计。
员工病假每月最多3天(含3天),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
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
公司有权只发放其本人合同工资
的
60%,但
不低于
北京
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且不享受各项福利补贴。
(
3)患病或因工负伤请病假超过3个月,或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通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