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主编单位 哈尔滨建筑大学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施行日期 年 月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老年人建筑
设计规范 的通知
建标 号
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 建工工程建设行业
标准制订 修订项目计划 第二批 的通知 建标
号的要求 由哈尔滨建筑大学主编的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经审查 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 编号 自 年
月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
究院负责管理 哈尔滨建筑大学负责具体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
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年月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号文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在广泛
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
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 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 术语 基地环境
设计 建筑设计 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
究院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归口管理 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
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是 哈尔滨建筑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
区西大直街 号哈尔滨建筑大学 信箱邮政编码
本规范参加单位是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 新
艺华室内设计公司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建设部居住建筑与设备
研究所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是 常怀生 李健红 王镛 陆伟
麦裕新 王亮 开彦 王玮华
张安 林文杰 刘学贤 白小鹏
吴冬梅
目次
总则
术语
基地环境设计
建筑设计
一般规定
出入口
过厅和走道
楼梯坡道和电梯
居室
厨房
卫生间
阳台
门窗
室内装修
建筑设备与室内设施
附录 老年人设施基础参数
本规范用词说明
总则
为适应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 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
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安全 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 制定本规
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
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
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应为老年人使用
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 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 可兼为
老年人使用
老年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
老龄阶段
周岁及以上人口年龄段
自理老人
生活行为完全自理 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介助老人
生活行为依赖扶手 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
介护老人
生活行
JGJ122-19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