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转炉系统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汇编
1
、炉前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分厂要提供给工人足够的开水,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降温设施、洗手设施。
1.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工作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1.3
高温季节,临时休息室要配备空调、冷饮、防暑降温药品。
1.4
样勺、样模、测温偶头应干燥,炉内渣面平静后才可上前测温、取样、测温枪、取样勺用完后放回原处不可乱扔。
1.5
打取样时,样勺离地面
100
~
150mm
高,均匀将钢样倒出,打样时,不准冲着有人的方向,也不可用力过猛。
1.6
倒炉倒渣,出钢过程中禁止从炉口正前方通过,送样时要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要避开天车吊物绕行。
1.7
吊料时,要确认吊具是否符合要求,挂吊具时侧扶手托,防止挤手和压脚事故,起吊后负责减开吊物经过区域的地面人员。
1.8
打锤、扶钎防止脱手和毛刺飞溅,打锤时严禁戴手套。
1.9
严禁用水、湿垃圾压渣,严禁用潮湿的废钢调温。
1.10
吹氩时钢包车
3m
以内不许有人停留或通过,加保温剂时要减开钢车周围人员以防溅出钢渣伤人。
1.11
顶吹时要按先供气,后下枪,先提枪,后关气的顺序操作,顶吹压力不可过大防溅出钢渣伤人。
1.12
喂线时严格执行喂线机安全规程。喷火烧伤。
2
、皮带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2.1
要熟悉现场环境,认真检查所有的设备、计量器具及仪表正常后方可操作。指挥车辆卸料时要站在安全位置。
2.2
工作场地光线照明要良好,卸料过程中认真看是否混入杂物、大块,防止卡料事故的发生。
2.3
到现场查料或处理卡料时要抓紧栏杆,注意防滑。
2.4
料仓内发现大块杂物需排除时,要通知皮带停机并设专人监护,方可进行处理,同时防止落料伤人。
2.5
经常检查输送皮带状况,对于破损、烧毁的要及时报告,安排更换。对曾出问题的部位要重点检查。
2.6
严禁在皮带运转时,清理附近卫生或处理皮带机缺陷。严禁跨越皮带。
2.7
班中巡查高位料仓必须佩带煤气报警仪,并时刻保持仪器灵敏可靠。
2.8
发料完毕,应及时清理周围的散落料,以防意外滑倒摔伤。
2.9
作业过程中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佩戴防尘口罩。
3
、除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3.1
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本工种劳保用品,佩戴防尘口罩。严禁脱岗、睡岗。
3.2
开炉要检查各排水、水封必须保持有溢流水,不得出现却水现象。
3.3
清理一文、二文和烟道积灰时,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好,并待风机连续运行
30
分钟抽净烟气、
CO≤24PPm
后方可清理,工作时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以防煤气中毒或其它事故发生。
3.4
试水前要检查所有工具及废旧物品不得遗留,在烟道内送水前与有关单位协调好再供水。
3.5
清理完后要认真检查各部位密封供水是否正常。
3.6
严禁单人作业,作业时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
4
、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4.1
上岗前将长发盘入帽内,衣服袖口、衣襟等处应扣紧,湿手禁止操作电器开关。
4.2
风机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工艺规程,风机工作原理,熟练掌握开机,停机操作程序;开机前检查电源油位冷却水是否正常。
4.3
风机房内严禁使用喷水设备或向地面漏水,以防水珠进入电器设备引起短路事故。
4.4
风机工在确认风机周围无人后才可起动风机,每隔一小时对设备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
4.5
风机运转中,人员不得靠近风机、禁止在裸露的传动部位操作,禁止清扫或擦试转动部位。
4.6
在吹炼期间不准在阀门、水封、接口等长时间逗留,以防煤气中毒,在煤气区域作业要携带
Co
报警仪,严禁烟火。
4.7
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停电制度。
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易燃品做好隔离,远离风机运转系统。
5
、煤气回收安全操作规程
5.1
本系统各仪表、仪器、监视器、操作开关、通讯设施、键盘、信号、联锁关系等确认正常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带病作业。
5.2
每班回收第一炉前必须与煤气柜、炉前等工序联系,取得对方许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5.3
任何形式的回收操作都必须满足回收条件方可进行。不符合工艺技术规程要求的炉次不得回收操作。
回收时先开水封逆止阀,后将三通阀置回收侧;放散时先将三通阀置放散侧,后关闭水封逆止阀。
5.4
回收时要认真观察回收程序,发现异常,立即放散。
5.5
回收时,严禁离开岗位和从事与回收无关的工作。严禁非回收人员操作。
5.6
回收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应先转放散操作。
转炉需停吹或需提枪处理故障。
5.7
风机、汽化冷却等工序需紧急停机。
5.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炉必须停止回收煤气。
5.8.1
转炉发生爆发性喷溅,无法制止。
5.8.2
三层平台以上发生煤气泄漏。
5.8.3
三通阀失灵,水封逆止阀关不严。
5.8.4
回收时氧枪(副枪)、烟罩漏水严重。
5.8.5
回收时风机后压力大于
5KPa
时。
5.8.5
各联锁装置不起作用时。
5.9
回收转放散时,若无法自动放散,应立即进行手动放散。
5.10
发现
CO
含量低于规定值、含氧量高于规定值或其它情况要求停收时立即进行放散操作,并查明原因。
5.11
任何情况下停止吹炼或回收时,决不能让空气或含氧高的煤气通过三通阀和水封逆止阀进入煤气柜或从煤气柜来的煤气通过水封逆止阀、三通阀倒逆过来。三通阀、旁通阀和回转水封逆止阀一定且必须要工作正常。
5.12
设备发生故障,无法继续回收时,通知有关单位修复;当班无法修复,通知有关单位按长时间停收程序操作。
5.13
长时间停收煤气时,
V
型水封注满水。
5.14
调试或煤气回收时,
N2
压力应
≥0.45MPa
。
无论遇任何情况,均应及时通知调度组织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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