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
、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企管、财务
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
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
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
、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
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依照公司
《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采购流程
1
、采购申请:
物品(物资)需求部门根据生产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企管部负责采购物
品每月
25
日前、由人力资源与后勤部负责采购物品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5
日前
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请购单》,请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
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若涉及技术指标的,须注明相关参数、指标要求。
按采购申请流程,由各相关部门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与后勤部采
购。各审核环节对采购申请提出议异者,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
申请部门。
2
、询价比价议价:
(
1
)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
2
)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
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
3
)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
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
、样品提供和确认:
(
1
)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
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
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
2
)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