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目
录
一、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1
二、植物油加工
9
三、制糖业
20
四、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27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36
六、方便食品制造
44
七、乳制品制造
52
八、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
63
九、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7
2
十、白酒制造
83
十一、啤酒制造
95
十二、葡萄酒制造
108
十三、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18
十四、皮革鞣制加工
126
十五、人造板制造
135
十六、家具制造业、地板制造
144
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
153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
1
64
十九、玻璃制品制造
17
2
二十、陶瓷、搪瓷制品制造
18
4
二十一、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19
5
二十二、自行车制造
20
4
二十三、照明器具制造
21
3
二十四、电池制造
22
3
十四、皮革鞣制加工
序号
场所/环节/部位
风险辨识
可能导致的事故
类型
风险分级/风险标识
主要防范措施
依
据
责任部门/责任人
(一)
原料储存(冷藏)
1
制冷机房
液氨储罐、压缩机阀体、调节站等液氨泄漏。
容器爆炸
中毒和窒息
构成重大危险源
A级/红色
1、必须根据制冷压力管道设计图纸中的制冷工艺设计说明,确定储氨单元的存氨量。
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冷库,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备案等。
3、贮氨器、低压循环桶、气液分离器和中间冷却器均设超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应设有维持其正常液位的供液装置。
系统应设冷凝压力超压报警装置。
4、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上部均应安装氨气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事故排风机。
5、制冷机房内事故风机及应急照明均应采用防爆型。
6、贮氨器上方宜安装水喷淋系统。
7、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
皮革制品加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丨12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