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强化员工请假、休假制度管理,形成良好的职业氛围,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假期管理制度和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第二章 假期类别
公司的假期分为有薪假期和无薪假期两种,
1、有薪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病假(含非因公负伤)、生育假、年休假、工伤假、
其中病假、工伤假不属于全薪,其薪酬按本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无薪假期包括:事假
第三章 请假规则
1、严格请、销假制度。所有员工休假应获得直接上级主管以及人力资源部的批准。
2、所有假别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按请假核准权限得到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存。遇特殊情况不能以书面形式提前请假的,要从请假之日起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假期结束后补填请假单。若假期中出现临时不得已的情况,假期不够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3、员工请假、休假,无论任何假别,不超过半天者须经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批;超过半天不超过3天者,须经部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三天者,要经过主管高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四章 无薪假期
一、事假
1、员工因个人私事需要在工作时间段内办理的,可请事假。请事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经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可休假。
2、因临时突发性事件未能提前请假的,应于事发后及时电话通知所属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并于到岗后及时补填请假单交至人力资源部。未得到批准的缺勤,按旷工处理。
3、连续事假15天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取消年终奖金,公司保留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4、事假期间的工资:事假期间减发相应工资(事假期间工资减发的计算办法:以日岗位工资为计算基数计算小时工资数额,按休假时间全额扣除。每日按8小时工作时间计算)。
5、员工若减发事假工资后,剩余工资不足以支付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时,须由员工本人将个人承担差额部分交至公司财务部。事假连续超过一个月(包括一个月),个人需提前将休假期间的各项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负担部分交至公司财务部。员工若扣除事假工资后,剩余工资不足以支付其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时,须由员工本人将个人承担差额部分交至公司财务部。
第五章 有薪假期
一、病假
1、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治疗或疗养,非因工负伤致残停止工作的,视为病假。
公司通用假期管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