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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e
P GB 50033-201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ay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2012-12-25 发布 2013 -05 -01 买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ay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33 -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3 年 5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2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1607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33 - 2013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 4. 0.1 、
4.0.2 、4.0.4 、4.0.6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
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 -2001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 年 12 月 25 日
3
前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9 年工程
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 [2009J 88) 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在原标准《建
筑采光设计标准)) GBjT 50033 -2001 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调查研究、模拟计算、实验
验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 7章和 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
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采光标准值、采光质量、采光计算和采
光节能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z
1.将侧面采光的评价指标采光系数最低值改为采光系数平
均值;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值改为室内天然光设计照度值。
2. 扩展了标准的使用范围,增加了展览建筑、交通建筑和
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3. 给出了对应于采光系数平均值的计算方法。
4. 新增了"采光节能"一章并规定了采光节能计算方法。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
境与节能研究院(北京市北
GB 50033-2013《建筑采光设计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