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673-2011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Code for Power Design of Non-ferrous
Metals Smelters
2011-04-02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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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Code for power design of non-ferrous
metals smelters
GB50673-2011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 2年5月1日
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
2012 北 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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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972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色金属
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 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673-2011,自 201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5.2.14(4) 、5.2.18(4)、
7.3.28(2)、8.6.2(4)、14.0.10、15.0.10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
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 O 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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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2007]126 号文)的要求,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主编,会同中国恩菲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等六家参编单位组成编制组。编制 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
考有关国内外现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共 17 章和 7 个附录。 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供电与配电、余
热电站、厂区线路、电解整流所、车间电力设 计基本规定、重有色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
计、氧化铝厂车间电力设计、铝电解车间电力 设计、镁钛与工业硅厂车间电力设计、碳素
厂车间电力设计、氟化盐厂车间电力设计、稀 有金属冶炼厂车间电力设计、硬质合金厂车
间电力设计、半导体材料厂车间电力设计、公用设施电力设计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
程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长沙 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
GB50673-2011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非正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