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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LD 62—1994《粉尘采样器技术条 件》。
本标准与LD 62—199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按照GB/T 1.1有关要求对原标准的格式、结构和表述进行了 修改,使标准的技术要求和方法一
一对应;
——增加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内容;
——第3章“术语和定义 ”中,参考国内标准修改了 3.1、3.2、3.3、3.4的定义内容;
——第4章“粉尘采样器分类 ”中增加了分类, 删除了原标准的 4.2型号编制方法;
——5.1中增加了5.1.4条款内容;
——增加了5.2.1“设计”,将原标准关于电源和流量的 5.6、5.9、5.14.1、5.14.2、5.15.1内容放入其
中并有修改, 增加了采样头的连接要求和滤膜要求 ;
——5.2.1“外观质量和标记 ”中对原标准的外观 质量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将原标准的 5.3“电器与
电路”内容放入其中,同时参考 JJG520—2005的5.1.1内容增加了标记内容;
——修改了5.2.3“绝缘电阻与耐压 ”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原标准的 5.4、6.4);
——增加了5.2.4、6.5“负载能力”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修改了5.2.5、6.6“气密性”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原标准的 5.5、6.5);
——修改了5.2.6、6.7“工作温度”的要求和试验方法(原标准的 5.7、6.9);
——修改了5.2.7“工作噪声”的要求(原标准的 5.8);
——修改了5.2.10“呼吸性粉尘采样器采样效能 ”的要求和试验方法,采用 MT 394方法,删除原标
准试验方法(原标准的 5.15.3、6.14);
——增加了5.3.1、5.3.2、5.3.4、5.3.5等4项计量性能;
——将原标准的 5.12“防尘防水性能 ”改为本标准的 5.4.2“外壳防护性能 ”,修改了引用标准;
——5.6“滤膜”为原标准的附录 A内容,并参考GBZ/T159.1的相关内容修改 了要求及对应的试验
方法;
——在环境适应性试验方法中,增加了低温试验的试验温度和持续时间、高温试验的试验温度和持
续时间、湿热试验的持续时间、交变湿热试验的试验温度和试验周期、自由跌落试验的跌落高度等参数 ;
——修改了第7章内容;
——增加了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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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标准委员会( 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 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程钧、蔡夏林、 刘宏斌、竺宏峰、陶谦、余晶晶。
原标准LD 62—1994于1994年5月7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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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4217-2012粉尘采样器技术条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