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实施指南
二〇一六年
目录索引
1.
适用范围
2
2.
编制依据
2
3.
术语和定义
2
3.1
风险点
2
3.2
危险源
2
3.3
风险
2
3.4
风险点识别
2
3.5
危险源辨识
2
3.6
风险评价
2
3.7
风险分级
2
3.8
风险管控
2
3.9
可承受风险
2
3.10
重大风险
2
3.11
重大危险源
2
3.12
风险信息
2
3.1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
3.14
安全生产标准化
2
3.15
相关方
2
3.16
文件
2
3.17
记录
2
4.
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2
4.1
总体要求
2
4.2
目标
2
4.3
原则
2
5.
职责分工
2
5.1
职责
2
5.2
分工
2
6.
风险点辨识方法
2
6.1
风险点识别范围的划分要求
2
6.2
危险源辨识的实施
2
6.3
风险评价方法
2
7.
风险分级及管控原则
2
7.1
风险分级
2
7.2
风险管控原则
2
7.3
典型风险管控措施
2
8.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2
9.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方法
2
10.
风险点识别及分级管控记录使用要求
2
11.
附件
2
附件
A
:风险点分类标准
2
附件
B
:作业风险分析法(
TRA
)
2
附件
C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LEC
)
2
纺织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1.
适用范围
为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特制定本指南。本指南规定了纺织企业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各项要求的指导性方法和实施建议,旨在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实现“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要求,使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本指南适用于纺织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2.
编制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13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
48
号)
《中华人民共各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
4
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6
年
6
月
1
日)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303
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
2016
〕
36
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
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
2016
﹞
16
号)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
纺织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