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车间调火岗位操作规程
1.
岗位职责
1.1
为焦炉生产出优质焦炭和化学产品
,
不断地提高焦炉热工效率做细致的工作。
1.2
按规定测量温度、压力
,
并做及时调整。
1.3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加热制度
,
使焦饼沿炭化室的上下机焦各点均匀成熟。
1.4
维护加热系统设备
,
保证正常加热。
1.5
维护好护炉铁件
,
延长焦炉使用寿命。
1.6
完成班长、车间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
技术规定
2.1
燃烧室立火道测温点在交换后
20
秒的温度不得超过
1450
℃
,
不得低于
1100
℃
。
2.2
硅砖蓄热室顶部温度不得超过
1320
℃
。
2.3
小烟道温度不得超过
450
℃
,分烟道温度不得超过
350
℃
。
2.4
集气管温度应保持在
80~100
℃
。
2.5
炭化室炉顶空间温度应保持
800±30
℃
,不应超过
850
℃
。
2.6
焦饼中心温度应保持在
1000
℃
±50
℃
。
2.7
燃烧系统和炭化室的压力制度的制定
,
应能保证整个结焦时间内
,
燃烧室内气体和外界空气不致漏入炭化室。
2.8
规定集气管压力时
,
应保证吸气管下方的炭化室底部压力在结焦末期不小于
5Pa
。
2.9
冬季大气温度变化时
,
要按时调整集气管压力规定值。
2.10
炉顶看火孔的压力应保持
0-5Pa
。
2.11
无论结焦时间长短
,
空气蓄热室顶部上升气流的负压应保持大致不变,其吸力不得低于
30Pa
。
2.12
每个蓄热室顶部吸力与标准蓄热室比较,上升气流时不超过
±2Pa,
下降气流时不超过
±3Pa
,边蓄热室上升气流允许相差
±4Pa
,下降气流时允许相差
5Pa
。
2.13
当煤气总管压力下降至
500Pa
时,必须停止加热。
2.14
加热停止后,应立即准备废气交换。在进行废气交换时交换旋塞应关闭
,
禁止将废气铊换向至中心位置。
2.15
钢柱承受压力要均衡,上部大弹簧应保持
12-13t
,下部大弹簧应保持
8-9t
。
2.16
钢柱曲度增大到
50mm
以上时,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
2.17
炉顶横拉条被拉细到
35mm
时应进行更换。
2.18
投产两年后的焦炉,炉长年伸长率一般不超过
0.035%;
当超过
0.05%
应检查原因
.
炉体伸长量
=
上横铁部位伸长量
+
下横铁部位伸长量
mm 2
2.19
〆值应在
1.20-1.25
其计算公式为
: O 2 ─½CO
〆
=1+k─────── CO 2 +CO
焦炉煤气
K
值为
0.43
式中
O
、
CO
、
CO 2
分别为废气中
O 2
、
CO
、
CO 2
含量。
3.
岗位操作规定
3.1
燃烧室所有火道温度
,
在任何时候都不许高于
1450
℃
,
不得低于
1100
℃
。
3.2
加热制度应稳定
,
测温时先与交换机对好表
,
两个交换的测温速度应一致。
3.3
打开看火孔眼盖不应超过
5
个
,
不准有煤粉、杂物掉到立火道内
,
测完后盖好小盖。
3.4
火道测温点应为鼻梁砖。
3.5
测横排温度和炉头温度都应在相邻的两个交换内侧完。
3.6
大雨、大雪、风大、烟大时不准测温。
3.7
各部温度的测量
3.7.1
横排温度
3.7.1.1
交换后
5
分钟开始测,一次测
10
排
,
为了进行比较
,
单号燃烧室从机侧开始测温
,
双
号燃烧室从焦侧开始测温并编制
10
排及全炉温度曲线。
3.7.1.2
从机侧第
3
火道至焦侧
26
火道的温度应均匀上升并接近一直线
,
横排最高温度点应在焦侧第
26
火道。相邻火道温度
差不
大于
20
℃
为合格
,
各火道温度与标准线相对应的温度差不大于
20
℃
(
横排标准线应以机
,
焦侧标准温度差为斜度
,
各火道靠近
,
最多者画出
)
。
3.7.2
炉头温度
3.7.2.1
交换后
10
分钟测量
,
先从交换机焦侧端开始。
3.7.2.2
分别算出机
,
焦侧炉头平均温度。炉头温度与其平均温度
差不大于
±50
℃
,
边炉
±60
℃
温度为合格
(
不换算冷却值
)
。
3.7.2.3
炉头温度不低于
1100
℃
,
当大幅度延长结焦时间时
,
炉头
温度应保持在
950
℃
以上。
3.7.2.4
算出炉头温度系统
K L
。
测量的炉头数
-
与平均温度差
±50
℃
的炉头数
K L =─────────────────────────
测量的炉头数
3.7.3
蓄热室温度
3.7.3.1
交换后立即测上升气流
,
从交换机端焦侧开始
,
由机侧返回
,
并在两个相邻交换测完。
3.7.3.2
测点应为蓄热室内温度最高处
,
硅砖蓄热室顶部温度不得超过
1320
℃
,
粘土砖不得超过
1250
℃
。
3.7.3.3
测完后将小盖盖好。
3.7.3.4
分别算出平均温度。
3.7.4
小烟道温度
:
3.7.4.1
检查好
500
℃
水银温度计用石棉绳缠好。
3.7.4.2
在上升气流时将温度计插放废气瓣测温孔内
,
深度为
200-250mm
。
3.7.4.3
在下降气流交换前
5
分钟读数
,
并将温度计插入相邻上升气流废气瓣测温孔内。
3.7.4.4
温度计取出后
,
将测温孔堵好。
3.7.4.5
小烟道温度不得超过
450
℃
,
达到
500
℃
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7.5
焦饼中心温度
:
3.7.5.1
选择结焦时间、温度正常的炉号。
3.7.5.2
装完煤后测量煤线
,
将两端的炉盖换带孔的炉盖
,
孔中心线对准炭化室中心。
3.7.5.3
将不同长度的内部清洁平直的
6
根管
,
分别垂直的插放炉内
.
3.7.5.4
密封好铁管和火盖
,
再将上升管盖好
.
3.7.5.5
出焦前
1
小时
30
分开始测温
,
每隔
30
分钟测一次
,
测三次即可
(
用高温计分别测三根不同长度管底部温度
)
。
3.7.5.6
出焦前测出该号两侧横排温度。
3.7.5.7
测完温打开上升管
,
将管拨出平直
,
同时测出焦线。
3.7.5.8
出焦时观察焦饼情况,测量炉墙温度。
3.7.5.9
焦饼中心温度一般为
1000±50
℃
。
3.7.5.10
整理好记录按规定上帐。
3.7.6
炉顶空间温度
:
3.7.6.1
选择生产、温度正常的炉号。
3.7.6.2
用
1.2
米铁管插入机侧第一个加煤孔
,
从
2/3
结焦时间起用高温计测量管底部温度
,
隔
30
分钟测一次
,
共测三次。
3.7.6.3
炉项空间温度宜控制在
800±30
℃
,
不应超
850
℃
。
3.7.6.4
出焦前打开上升管管将拔出。
3.7.6.5
整理好记录
,
按规定上帐。
3.7.7
炭化室墙温度
:
3.7.7.1
与推焦工长
(
班长
)
联系好
,
不准往炉内扔炉头焦。
3.7.7.2
推完焦后对好炉门时
,
从焦侧开始测量
,
打一个炉口测一个炉口
,
测完盖好盖。
3.7.7.3
测量地点
:
上部跨越孔处
(21-22
层
),
中部距炭化室底
1.5m
处
(15-16
层
)
下部是距炭化室底
300mm
处
(2-3
层
)
。
3.7.7.4
测量时应从上向下测两面炉墙。上、中、下三点应成一直线
,
注意不测有石墨的地方
.
3.7.8
冷却温度
:
3.7.8.1
选择加热正常相邻九个燃烧室。
3.7.8.2
测量前必须与在班测温工、交换机工联系好
,
测量前至测完都不准改变加热制度。
3.7.8.3
每台光学高温计每个交换后
20"
测量一次到一分钟再测
,
以后每分钟测一次
,
测至交换后
20
分钟。
3.7.8.4
标准火道小盖测时打开
,
测后立即盖好。
3.7.8.5
机、焦侧冷却温度测完后
,
进行数据整理
,
分别计算出机、焦侧
9
个立火道每次测量的平均值
,
并算出每分种与交换后
20
秒的温度差
(
此数值为
20
秒到每分钟温度下降值即冷却温度
)
。
3.7.9
做好记录
3.7.10
测压操作
:
3.7.10.1
一般规定
3.7.10.1.1
测吸力和燃烧系统压力时
,
必须与交换机工联系好
,
保持加热制度不变。
3.7.10.1.2
大风、大雨
炼焦车间调火岗位操作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