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
激励约束机
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
公司做强、做大、
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
(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
全、发展三大业
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
和高管人员分管工
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
核结果确定高管人
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
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
原则;
(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的原则;
(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
的原则;
(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
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
员进行绩效考
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
工作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实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
案。薪酬计划或方
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
价体系、奖励和惩
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
见,审查、确认
高管人员 年度目标责任书;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
年度绩效考评;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
第七条 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
绩效薪酬三部
分组成。计算公式是:年度薪酬=基本薪酬+保险
和福利+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高管所任职位
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提出方
案,报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执行。
(二)保险和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
行,包括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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