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浅谈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1-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目前,以《安全生产法》为基本法的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
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安全第一”公理的来由公理的由 1906 年,美国U·S钢铁公司生产事故迭发,亏损严重,濒临破产。公司董事长B·H凯理在多方查找原因的过程中,对传统的生产经营方针“产量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产生质疑。经过全面计算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还有事故影响产品质量带来的经济损失,凯理得出了结论:是事故拖垮了企业。 凯理力排众议,不顾股东的反对,把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来了个“本末倒置”,变成了“安全第一、质量第二、产量第三”。老凯理首先在下属单位伊利诺伊制钢厂做试点,本来打算是不惜投入抓安全的,不曾想事故少了后,质量高了,产量上去了,成本反而下来了。然后,全面推广。“安全第一”公理立见奇效,U·S钢铁公司由此走出了困境。
安全第一公安 “安全第一”公理的来由公的的的由来一公理的由来理的由来 这一方针诞生后,迅速得到全球企业界的认可。1912 年,美国芝加哥创立了“全美安全协会”。英国和美国不愧是同文同宗,学得最快。1917 年,英国成立了“安全第一协会”。日本是个善于学习的民族,1927 年,日本以“安全第一”为主题开展了安全周活动,至今已坚持了80年。 德国、法国、意大利、苏联等国在二战前后,我国是在建国之初,都开始提倡“安全第一”。那些年,世界各国因主义不同分成几大阵营,一种思想很难为各方认可,但各个国家都一致接受了“安全第一”公理的来由。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法中有关法律关系安全评价服务机构1-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中的两个主体责任 监管主体责任主体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而且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1-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物质保障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戴和使用。资金投入责任包括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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