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
-
河北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
单位名称:
(公章)
声明:我特此确认,本台账所填写的内容均为真实。本单位对本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的后果。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
写
说
明
本台账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记录其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理处置等情况。每种危险废物填写一本台账,每本台账使用期限为一年,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台账共分为
五
部分,依次为封面、填写说明、环保部门核查记录、危险废物基本信息(含流向信息)和废物管理记录表(含备注)
,
产生单位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使用。
产生单位根据台账的填写内容每半年向所在地县(市
/
区)级环保部门
和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上报一次《
河北省
危险废物
产生单位
管理台账统计表》,统计周期分别为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和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本台账中《废物管理记录表》部分必须手工填写,打印无效。台账使用完毕后,由产生单位保存至少五年。
一、封面部分
1
、【编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填写该危险废物的名称,第二部分填写该本台账启用的年份,第三部分填写该本台账启用的具体日期。如:某单位
20
12
年
1
月
1
日启用的废盐酸台账的封面编号应填写为:
废盐酸
–
20
12
–
0101
2
、【单位名称】:按照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并加盖公章。
二、环保部门核查记录
该部分由环保部门填写,企业人员在相应栏目签字。
三、基本信息部分
(一)危险废物基本信息
1
、【废物名称】:应与台账封面上的废物名称一致;
2
、【废物代码】:该种废物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相应的
行业来源的废物
代码,如:废
石油炼制过程产生的废酸废物
代码为
“HW34
-251-014-34
”
;
3
、【累
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