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操作者必须熟悉设备一般结构及性能,不得超性能使用设备。
2.
零件与磨具体积之和不得超过料斗体积的
90
%。
3.
开机前,应检查紧固螺钉,检查电机轴等转动是否灵活。
4.
接通电源后,进行空运转,应运转平稳,无异常噪声。否则应停机检查。
5.
工件研磨前,必须将工件进行脱油去污处理。
6.
加工过程中必须根据工件研磨情况适时添加研磨剂和控制水的添加量。
7.
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应即停车。
8.
每隔
6
个月,应向振动电机或旋转轴的轴承注油口加注锂基脂。
9.
工作完毕停机时,切断电源,清扫设备,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螺旋振动研磨机安全操作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