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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J[GJJ
JGJ 66-2015
备案号 J2055-201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museum building
2015 -06 -30 发布 2016 -02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museum building
JGJ 66 -201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6 年2 月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5北京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84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
66 -2015,自 2016年2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4. 1.3、 4. 1.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 - 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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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 [2008J 102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
原《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 -91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选址与总平面、基本
规定、建筑设计分类规定、藏品保存环境、防火、采光与照明、
声学、结构与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扩大规范的使用范围,
使之适用于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陈列馆等,并相
应补充了各类博物馆建筑设计的技术内容; 2.在适用、安全、
防火、卫生、藏品保护、照明和声学等方面,有较大的补充和修
改;增加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内容; 3.对照现行有关建设标准
和技术标准,并根据近年博物馆建设的经验和发展要求,修改和
补充了相关规定; 4.重新编写章节纲目和术语。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华东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博物馆建筑设
计规范》编制组(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151号;邮政编码:
2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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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编单位: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博物
JGJ66-2015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