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金威化工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
2016
〕
36
号)和济宁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字〔
2016
〕
14
号),按照济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到
2016
年年底,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
长:申玉海
副组长:陈海天
吴艳蕊
高中峰
成
员:苑红波
宋
磊
王吉祥
王加峰
余
波
徐
军
程昆庆
朱发彬
高
波
秦贞才
王宗磊
孙云峰
刘彦玲
王培军
刘清元
李
辉
宋继民
孔
民
王法源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HSE
部,王加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标准和依据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
2016
〕
36
号)
2.
关于印发《济宁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安字〔
2016
〕
14
号)
3.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
2012
〕
103
号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
16
号令
5.
《济宁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济安字〔
2011
〕
14
号
6.
《济宁金威化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济金化发〔
2015
〕
54
号
7.
《济宁金威化工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办法》济金化发〔
2016
〕
32
号
四、工作计划
1.
宣传发动,排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稿-化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