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车间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一、 一般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
1 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2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厂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3 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4 各岗位的操作人员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5 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6 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整洁,无漏水、漏气等。
7 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8 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更换或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二) 安全操作要求
1 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3 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的5%时,不宜启动电机。
4 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5 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出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6 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7 清理机电设备及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和润滑部位。
8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 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置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0 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机电设备。
11禁止在无防护栏杆的污水池上行走,如确有必要,必须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具,且有1人以上在旁监护。
12在没有足够的保护设施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修理照明灯具或处理设备。
13非相关工作人员禁止上污水池。
(三) 维护保养要求
1 运行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熟悉机电设备的维修规定。
2 应对构筑物的结构及各种闸阀、护栏、爬梯、管道等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及防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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