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
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每
月
/
车间
每
季度
/
厂部
每半年
/
公司
每
月
/
车间
每
季度
/
厂部
每半年
/
公司
1
单位资质证照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由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冶金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以下统称“三同时”
)
。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有关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作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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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金属冶炼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不足
3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
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上不足
1000
人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
‰但最低不少于
3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2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从业人员在
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
5
‰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
3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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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冶炼企业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