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4716-2005
代替 GB 4716-1993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Point type heat fire detectors
2005-09-01发布 2006-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3、4、5和6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参考了 EN 54-5:2000《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第5部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和ISO 7240-5: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第5部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本标准代替 GB 4716—1993《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与GB 4716
—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分类方法,各类感温火灾探测器响应时间及其测量方
法相应改变;
——对采用了软件控制的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提出控制软件要求;
——增加了高温(耐久)试验、恒定湿热(耐久)试验、振动(正弦) (耐久)试验、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取消了绝缘电阻
试验和耐压试验;
——增加了检验规则。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GB 4716—1993。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保东、张德成、王艳娥、王学来、康卫东、廉钰、张雄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716—1993;
——GB 4716—1984。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一般要求、要求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使用的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其他环境中安装
的、具有特殊性能的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
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GB4716-2005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