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220;73.100.99
K 81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
MT/T 334—××××
代替MT 334-1993
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
Special type explosion proof lend acid battery power assembly for coal mine
(送审稿)
×××× -××-××发布 ×××× -××-××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MT/T 334—××××
I
前 言
本标准是对MT 334-1993《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本标准代
替MT334-1993。
本标准与MT334-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定义 (见第3章);
—增加了产品型式及产品型号的要求(见4.1和4.3);
—增加了连接导线选用电缆的要求(见5.5.1);
—增加了额定电压大于200V的最小对地绝缘电阻的要求(见5.7);
—增加了电源装置的报废和更换(见附录A);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见封面);
—修改了煤矿用特殊型铅酸蓄电池的要求(1993年版的3.15,本版的5.10);
—修改了氢气积聚浓度的试验方法(1993年版的4.2,本版的6.3);
—修改了防护性能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1993年版的3.16.6和4. 8,本版的5.8.4和6.11);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起草,通州市蓄电池厂有限责任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斌、倪春明、闵建中、顾苑婷、陈松甫、谢平凡。
本标准于1993年2月首次发布。
MT/T 334—××××
1
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以下简称“电源装置”)的产品分类、要求、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具有甲烷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矿井下使用的电源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 00,eqv IEC 780:1997)
GB 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 要求(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 型“d”(eqv IEC 60079-1:1990)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
煤矿铅酸蓄电池防爆特殊型电源装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