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制度及规程 操作规程

门座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操作规程 DOCX   2页   下载4   2024-01-25   浏览41   收藏2   点赞1   评分-   924字   15积分
门座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第1页
门座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第2页
1.遵守《安全重机技术操作规程通则》中有关规定。 2.作业前应做到: 2.1检查机械周围有无障碍物。 2.2检查防风装置、防爬装置、铁楔、防转定位销、旋转机构制动器是否处于脱离状态。 2.3各控制手柄(按钮)是否处于零位,电缆线是否处于安全位置。 2.4空载试验:起升、下降、变幅旋转一周,检查各机构是否正常。 2.5重载试验:起吊货物离原货点≤0.5m高时,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3.作业中应做到: 3.1集中精力,认真操作,看清手势,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 3.2起吊货物应垂直,货物吊起不宜过高,以能越过障碍物为准。旋转时要防止本机与前后机械、平衡重与船舶、货物与船舶及其他障碍物相撞。 3.3船舶作业,重钩应在安全网上方通过,防止货物落海。 3.4背靠背作业时,两机中心距不得小于安全作业距离。 3.5起吊长、大笨重货物,要慢速起钩、运行,货物两端须用安全索牵拉,以免摇摆碰撞。 3.6作业中如停电,必须将控制手柄收回零位。并采取措施,将货物放置地面。 3.7如有故障停电,司机离开操作室时,应在总闸上挂“有人作业,禁止送电开车”标牌,以保安全。 3.8电动机工作温度如超过本机规定值时,应停机检查,待温度降至允许值后方可继续作业。 3.9提升货物高度时,钩头滑轮与吊杆滑轮间距不得少于1.5m。 3.10门机作业现场和钩头路线,严禁人员、车辆通过或逗留。 4.作业中“十不准”: 4.1不准起吊重量不明、被压住的货物或用抓斗抓海底的货物。 4.2不准起吊散漏、捆码不牢的货物。 4.3不准吊货在人员、车辆上方通过或停钩。 4.4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用两台门机合吊一件货物。 4.5不准用货物、货盘、吊钩、抓斗等带人升降。 4.6不准用吊钩斜拉、抽拔及使货物剧烈摆动作业。 4.7不准利用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动作。 4.8未戴绝缘手套,不准进行拖拉带电电缆。 4.9不准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或加固作业。 4.10不准用电阻器炙烤物品。 5.作业后应做到: 5.1作业完毕,应将吊臂收到最小幅度,吊臂方向朝岸侧,吊钩升至离地面15m左右。抓斗应放置在不影响交通、消防的安全地方。 5.2离开机械前,应切断电源,手柄收回零位,扭紧旋转制动器,启用防爬装置、铁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门座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下载提示

欢迎注册登陆领取积分/会员免费下载--获取途径:

1.上传文档获得2积分      2.签到获取。  3.个人中心获取邀请链接邀请好友获取积分   4.参加首页活动免费获取7天/90天会员

AI助手联系客服

QQ
微信
点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