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机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7
项)
序号
检查事项
判定情形
检查方法
处罚标准
检查情况
1
会议室、活动
室、休息室、
更衣室、交接
班室等
5
类人
员聚集场所设
置在熔融金属
吊运跨或者浇
注跨的地坪区
域内的。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
室、交接班室,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的
正下方地坪区域内。
(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
室、交接班室,设置在熔融金属浇注跨的
正下方地坪区域内。
(3)位于熔融金属吊运架空层平台下
方,在吊运跨或者浇注跨两侧立柱边界以
内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
交接班室,面向熔融金属吊运一侧,未采
取实体墙完全封闭的。
注:“实体墙”是指砖墙、混凝土墙或者
采用耐火材料砌(浇)筑的墙体。
现场检查
查看设计
其他:询问员
工、车间管理
人员。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
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
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铸造用熔炼
炉、精炼炉、
保温炉未设置
紧急排放和应
急储存设施
的。
(1)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
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2)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
应急储存设施容积小于炉体最大容量。
(3)两台或者两台以上熔炼炉、精炼
炉、保温炉共用应急储存设施,其容量小
于各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炉体容量之
和。
除外情形:
有色合金铸造用机边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
应急储存设施。
现场检查
其他:询问员
工、车间管理
人员。
【法律】《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通过,
2021 年
6
月
10
日修正)第九十
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
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3
生产期间铸造
用熔炼炉、精
炼炉、保温炉
的炉底、炉坑
和事故坑,以
及熔融金属泄
漏、喷溅影响
范围内的炉前
平台、炉基区
域、造型地
坑、浇注作业
坑和熔融金属
转运通道等
8
类区域存在积
水的。
(1)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
保温炉的炉底、炉坑,事故坑内部,以及
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
台、炉基区域存在积水。
(2)生产期间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存
在积水。
(3)生产期间熔融金属转运通道正下方
平面及其周边
3
米区域内存在积水。
(4)在架空层通过固定轨道转运熔融金
属时,架空层表面存在积水。
除外情形:
(1)生产期间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
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造型地
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潮
湿。
(2)生产期间设置在熔炼、精炼、铸造
生产区域,用于收集、外排检修和设备故
障漏水以及工艺冷却水的排水沟
(槽)
内积水保持流动状态。
现场检查
其他:询问员
工、车间管理
人员。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
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
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
铸造用熔炼
炉、精炼炉、
压铸机、氧枪
的冷却水系统
未设置出水温
度、进出水流
量差监测报警
装置,或者监
测报警装置未
(1)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冷却水系统
未设置出水温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出水
温度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系统
联锁。
(2)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冷却水系统
未设置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
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
加热系统联锁。
(3)用于压铸机模温控制的冷却水系统
查看日常监测
记录;
现场检查:监
测报警装置;
其他:询问员
工、车间管理
人员。
【法律】《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日通过,
2021 年
6
月
10
日修正)第九十
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与熔融金属加
热、输送控制
系统联锁的。
未设置出水温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出水
温度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输送控制
系统联锁。
(4)用于压铸机模温控制的冷却水系统
未设置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
等效的测漏报警装置,如水压监测报警装
置
),
或者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
(或者等效的测漏报警装置,如水压监测
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输送控制系统联
锁。
(5)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
监测报警装置,或者出水温度监测报警装
置未与氧气输送控制系统联锁。
(6)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进出水流
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进出水流量差监
测报警装置未与氧气输送控制系统联锁。
除外情形:
(1)有色合金铸造用机边熔保一体炉,
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
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
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
(2)用于非镁合金压铸且锁模力小于
2000
吨(含)、开合模区域设有安全门或
者安全挡板的压铸机,用于模温控制的冷
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
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
融金属输送控制系统联锁。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
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5
使用煤气(天
(1)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
查看日常监测
【法律】《安全生产法》(2002 年
6
月
29
然气)的燃烧
装置的燃气总
管未设置管道
压力监测报警
装置,或者监
测报警装置未
与紧急自动切
断装置联锁,
或者燃烧装置
未设置火焰监
测和熄火保护
系统的。
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
(2)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
燃气总管的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
动切断装置联锁。
(3)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未
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
记录;
现场检查:监
测报警装置;
其他:询问员
工、车间管理
人员。
日通过, 2021
年
6
月
10
日修正)第九十
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
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6
使用可燃性有
机溶剂清洗设
备设施、工装
器具、地面
时,未采取防
止可燃气体在
周
(五)机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检查表(7项).docx